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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業の日本進出

确保贸易债权支付的事例

【咨询摘要】

 该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但承包商拖延支付欠款。拖欠账目达到了3000万日元。如果这笔欠款完全不支付,将对该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在听说承包商的现金流也在恶化后,该公司咨询了律师,想知道是否能设法从承包商那里收回这笔钱。

【法律诉讼的结果】

 作为公司的代理人,我与主承包商就欠款的支付进行了谈判。

 结果是,我起草了一份公证契约,承包商承诺在2年6个月(30个月)的期限内,每月支付100万日元,以偿还3000万日元的欠款总额,并承诺在不能如期归还的情况下同意强制执行。

 除此之外,还让承包商将其所有的建筑材料和重型机械设立并登记了集体动产转让的担保。

 在本案中,债务人与该公司同属建筑行业,考虑到将来的长久合作关系,我首先试图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

 考虑到承包商的业务存续问题,我们提出承包商可以分期偿还欠款。 通过起草公证文书,并在其条款中加入授权强制执行的条款,在对方不付款的情况下,可以无需诉讼直接进入强制执行(扣押)。

 并且,还让承包商将其所有的建筑材料和重型机械设立并登记了集体动产转让的担保。根据《民法典》,只有不动产可以被抵押,但这种’动产转让担保’的方法允许对债务人拥有的动产设立和登记担保。

 当然,如果债务人不同意上述谈判的方式,我会采用诉讼、督促支付、临时扣押等措施。

 至于哪种追讨方法是最有效的,也是对其他商业伙伴最有利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因此,在考虑追讨方法之前,建议先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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