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外国人劳动者
在日本雇用外国人劳动者,与雇用日本雇员相同,都适用《劳动基准法》。除此之外,还应确认以下几个主要法律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夫认定法(入管法)
外国人在日本居住时,将受到入管法的约束,必须获得该法规定的在留资格(签证)。
「永住者」、「日本人配偶等」、「永住者配偶等」和「定住者」的就业没有限制,但对其他类型的在留资格,则针对工作类型和工作时间有限制。
「文化活动」、「短期滞留」等在留资格,不允许工作。
当雇主雇用外国人劳动者时,需要检查其在留资格是否可以从事此项工作。
但是,如果获得了资格外活动许可,则可以从事超出原在留资格限制范围外的工作。
雇佣对策法
《雇佣对策法》规定了雇用外国人时需要的程序。
根据《雇佣对策法》第28条,在雇用外国人时和外国人离职时,必须向就业保障办公室提交外国人就业状况的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应当注意的是,与雇用日本雇员时不同,还需要办理各种其他手续。
此外,由于外国人和日本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不同,而且往往不熟悉日本的习俗和制度,因此有必要比雇用日本人劳动者时更仔细地解释雇用条件和公司规则。
在日本,除了就业规则外,还有就业合同、劳动条件通知书等文件,以规定公司和雇员之间的雇佣规则,但这些文件并不包含对规则的详细说明。此时,就业规则可以对上述文件起到补充的作用。
この記事へのコメントはありませ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