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对应和强制执行
诉讼对应
日本的诉讼与中国的诉讼类似,由原告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书,法院根据起诉书向被告发出传票,然后进行诉讼。
然而,在日本的诉讼中,不举行密集中审理,而是每隔一到两个月举行一次辩论或辩论准备手续,整理双方的主张和争议点。
在中国,一般来说,案件必须在立案日起6个月内审理并作出裁决,而在日本,解决案件需要更长时间。
在日本的诉讼中,法官往往会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提议和解。事实上相当一部分民事案件是通过和解解决的。这是因为,如果原告在和解中向被告做出一些让步,会更容易实现其诉讼诉求,如让被告自愿支付欠款等。
除了诉讼程序中涉及的许多技术性问题外,有必要在审判日深入了解法官的论点,并将其应用于之后的诉讼对策。因此,为了实现自己的诉讼权利,有必要对诉讼流程和诉讼规则有深刻而准确的理解。
强制执行
如果通过诉讼或支付督促获得了命令对方付款的判决,必须先向对方请求支付。但如果对方不愿支付,则可以再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具体来说,可以扣押对方持有的以下资产并转化为货币,以便追回欠款。
不动产(土地和建筑物)
因为很难藏匿,所以不动产是一种相对容易扣押的资产。然而,如果债券金额和房地产评估价值之间的差异很大,可能无法扣押该财产。
存款(银行存款)
为了扣押存款,需要确定对方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和分店名称。如果没有这方面的信息,可以通过律师查询制度对金融机构进行调查。
动产、机动车等
在法律上是可以扣押动产和机动车的。然而,确定动产是很困难的,而且债务者使用过的物品比新品的经济价值低得多。如果是债务人使用的汽车,则因每天都在移动而很难确定位置。
在日本,官方无法对对方的财产进行广泛的调查,需要独立收集债务方的财产信息。
详细请咨询青葉综合法律事务所 山本雄一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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